by Charles He
(Chatham)
今年2月份从中国来美国的H1B,之前未在美国读书或就学(非F1转H1B)。请问能否为妻子和儿子(H4)一同申请家庭医疗长期保险?
问过公司,说保险公司(aetna)只为我提供个人保险,不为H4 holder提供长期医疗保险。请问这种说法是否正确?
如否,有什么允许h1和h4 holder共同申请长期家庭医疗报销的公司推荐吗?
谢谢!
回复:
根据美国的医疗法规定,全职员工在50人以上的公司需为员工提供医疗保险。如果员工有未满26周岁的家属,那么公司也需为26周岁以下的家属提供医疗保险。公司不必为员工的成年家属提供保险。但如果你的儿子不满26周岁的话,公司可将他作为家属加入你的保险计划。
如果你工作的公司全职员工人数少于50人,那么医疗法没有强制要求公司为员工提供保险,也不必为家属提供医疗保险。
你可以参考这里关于在美国工作如何参加医疗保险?的介绍。
如果你们打算自己申请家庭医疗保险,可以在保险市场上申请。在美国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保险公司为当地居民提供医疗保险。你可以参考这里的介绍通过 ehealth 查询和申请2016年的美国个人和家庭长期医疗保险。
一般公司提供医疗保险时会为员工支付全部或部分的保险费。你自己在保险市场上申请保险时就要自己支付保险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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